- 發布人:教務處
- 時間: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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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參賽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下發的《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舉辦2025年河北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的通知》 (冀教職成函〔2024〕8 號)精神,計劃於2024年11月19日舉辦2025年沐鸣平台 “鐵道機車運用技術”校賽暨省賽選拔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賽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沐鸣平台
承辦單位:教務處 交通工程系
二、大賽日程安排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2日前。
報到地點:班級群裏另行通知。報名同學請及時填寫報名表單。
比賽信息聯絡群二維碼見附件1。
(二)比賽時間、地點
比賽時間:暫定2024年11月19日,根據報名人數調整,留意群內通知。
比賽地點:實訓樓A201
三、比賽內容
本大賽比賽總時間為:60分鐘。
競賽命題以本賽項涉及主要崗位為機車乘務員和檢修人員,競賽內容的設置著重突出對機車專業應用實踐的訓練和考察,通過準備和參加競賽,能夠提高該專業學生的職業素養和職業技能,為就業時的選擇及實際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具體比賽規程見附件2。
通過統一在線機考的方式進行,共計1套題,總分100分,每套試題包含:
單選題:60分
判斷題:40分
競賽題庫詳見附件3:
《競賽理論題庫》
四、參賽對象及獎項設置
(一)參賽對象
沐鸣平台2023級和2024級在校生
(二)參賽要求
校內選拔賽為個人賽。
(三)獲獎規則:按參賽最終成績降序排名,依次授予獎項。如果出現成績相同情況,做並列處理,以最終成績作為排名依據。
比賽項目 | 獎項 | 人數/團隊 | 獎品 |
鐵道機車運用技術 | 個人一等獎 | 1人 | 證書 |
個人二等獎 | 2人 | 證書 | |
個人三等獎 | 3人 | 證書 |
五、 參賽須知
1.各參賽選手11月12日前完成報名,完成報名表單的填寫。
2.沒有報名不允許參加校賽。報名後,原則上不得更換參賽選手。若比賽現場發現參賽選手與報名表不符,將取消參賽資格。
六、 其他事宜
1.本次競賽不收取參賽費。
2.參賽選手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參加比賽,無上述證件者不得參賽。
3.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書籍、參考資料、U盤等違禁物品(資料)進入賽場,比賽期間如發現選手攜帶違禁物品(資料)進入賽場,按作弊處理。
4.本次比賽由教務處全程監督。
5.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交通工程系 郝成宇老師:18031774767
沐鸣平台教務處 交通工程系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
2025年沐鸣平台
鐵道機車運用技術賽項競賽規程
一、賽項名稱
賽項名稱:鐵道機車運用技術
競賽形式:個人賽
賽項專業大類:交通運輸大類
承辦單位:交通工程系
二、競賽目標
“鐵道機車運用技術”賽項的設計,目的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教育部關於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若幹意見》等文件精神,響應教育部實施“1+X”證書製度改革要求,深化“三教”改革,通過賽項開展,以賽促學、以賽促教,推進高等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推動軌道交通行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步伐,完善軌道交通教育教學相關標準,提升學生就業能力,為國家軌道交通行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為下一步參加國賽和世界技能大賽積累經驗。
本賽項涉及主要崗位為機車乘務員和檢修人員,競賽內容的設置著重突出對機車專業應用實踐的訓練和考察,通過準備和參加競賽,能夠提高該專業學生的職業素養和職業技能,為就業時的選擇及實際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競賽內容
(一)競賽描述
理論試題由系統從理論題庫中隨機生成,選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該模塊內容,內容範圍包括《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機車運用管理規則》、《鐵路機車操作規則》、《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機車乘務員通用知識》及對應專業知識。理論測試時間60分鐘, 滿分100分。
(二)賽項說明
(1)考核內容與分值分配
考核內容分為列車駕駛(信號)、列車參數處理、列車應急處置三部分3個部分。考核內容、分值分配,見表1。
表1 考核任務、分值分配
項目 | 任務 | 分值比重 | 備註 | ||
城軌運營組織 | 職業道德規範 | 5% | 10% | 必考 | |
信號設備常識 | 5% | ||||
信號系統操作及故障處理 | 道岔單鎖/道岔單解 | 5% | 25% | 隨機抽取 5個 | |
計軸故障應急處置 | 5% | ||||
信號重開處置 | 5% | ||||
區段故障鎖閉處置 | 5% | ||||
扣車和取消扣車 | 5% | ||||
設置和取消軌道臨時限速 | 5% | ||||
道岔操作 | 5% | ||||
軌道電路 | 12% | 40% | 隨機抽取 4選2 | ||
道岔 | 12% | ||||
轉轍機 | 12% | ||||
信號機 | 12% | ||||
列車駕駛模式 | 8% | 隨機抽取 6選3 | |||
列車自動控製ATC系統 | 8% | ||||
電氣設備控製 | 8% | ||||
計軸器 | 8% | ||||
CBTC | 8% | ||||
各工作站關系 | 8% | ||||
進路辦理 | 8% | 隨機抽取 3選1 | |||
進路取消 | 8% | ||||
軌道施工技術規範 | 8% | ||||
設備故障應急處置 | 12% | 必考 | |||
信號設備顯示信號 | 30% | 30% | 必考 |
四、競賽方式
(一)競賽形式
線下比賽。
(二)組隊方式
本賽項為個人賽,根據比賽成績確定排名。
五、競賽流程
(一)競賽日程
暫定11月19日下午14.30
(二)場次安排
采用同時集中競賽方式。
六、競賽規則
(一)選手報名
參賽選手應是沐鸣平台全日製在籍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報名。
參賽選手報名獲得確認後不得更換。如備賽過程中參賽選手因故無法參賽,須向組委會於開賽3個工作日之前說明否則,選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比賽,視為自動放棄比賽。
(二)熟悉場地
參賽選手須在規定時間內熟悉賽項場地,嚴格遵守場地管理規定,不得隨意更改設備。
(三)入場規則
參賽選手憑參賽證、身份證、學生證在正式比賽開始前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合,選手依次進場,進行各項準備工作,現場裁判將對各參賽選手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對。
(四)賽場規則
參賽選手進入賽場必須聽從裁判員統一指揮,需對比賽設備進行檢查,如有問題及時向裁判報告。參賽選手必須在裁判宣布比賽開始後才能進行比賽。
比賽過程中選手不得隨意離開工位,不得與其他選手交流或擅自離開賽場,如遇問題須舉手向裁判示意詢問後處理,否則視為作弊。比賽過程中只允許裁判員、工作人員進入現場,其余人員未經裁判長同意不得進入賽場。比賽過程中,選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人身和設備安全,因選手造成設備故障或損壞,無法繼續比賽,裁判長有權決定終止其比賽。因非選手因素造成設備故障,由裁判長視具體情況做出裁決。
(五)離場規則
競賽結束,選手必須停止一切操作。
參賽隊若提前結束競賽,選手向裁判舉手示意,裁判記錄終止時間,結束後選手不得再進行任何操作。
參賽隊需按照競賽要求提交競賽結果,須裁判員與參賽選手共同簽字確認。
(六)成績評定與結果公布
裁判依據賽項評分標準對參賽選手競賽過程及成果進行評定。賽項的最終總成績經裁判長審核無誤後簽字,並將簽字的紙質成績單報送賽項組委會。
七、技術規範
1.城市軌道交通國家標準和規範
《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規範》(GB50490-2009)
《地鐵設計規範》(GB50157-2013)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GB/T30012-2013)
《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GB/T22486-2008)
《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通用技術條件》(GB/T12758-2004)
《城市軌道交通信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T50578-2018)
《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15號)
《城市軌道交通行車組織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14號)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9號)
《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8號)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
《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運營技術規範(試行)》(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1號)
《鐵路技術管理規程》
《鐵路機車運用管理規則》
《鐵路機車操作規則》
《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
2.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標準及團體標準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設備維修與更新技術規範第1部分總則》(JT/T1218.1-2018)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設備維修與更新技術規範第3部分信號》(JT/T1218.1-2018)
3.城市軌道交通職業技能相關標準
《城市軌道交通服務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軌道交通調度員(城市軌道交通行車調度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軌道交通信號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城市軌道交通站務職業技能等級標準》(1+X標準)
《城市軌道交通信號檢修職業技能等級標準》(1+X標準)
八、競賽樣題
(一)賽題內容
本賽項為理論知識測驗,全部為客觀題形式
(二)賽題樣題
賽題樣題後續群內通知。
九、賽項安全
賽事安全是技能競賽一切工作順利開展的先決條件,是賽事籌備和運行工作必須考慮的核心問題。賽項執委會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保證大賽期間參賽選手、指導教師、裁判員、工作人員及觀眾的人身安全。
比賽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發現者應第一時間報告執委會,同時采取措施避免事態擴大。執委會應立即啟動預案予以解決並報告組委會。賽項出現重大安全問題可以停賽,是否停賽由執委會決定。事後,執委會應向組委會報告詳細情況。若發生相關意外情況,按照以下條款處理;
1.因參賽隊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獲獎資格。
2.參賽隊伍有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隱患,經賽場工作人員提示、警告無效的,可取消其繼續比賽的資格。
3.賽事工作人員違規的,按照相應的製度追究責任。情節惡劣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十一、成績評定
(一)評分標準製定原則
競賽成績評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理論考核為主,兼顧綜合評定選手的團隊協作精神和職業道德素養。裁判負責對參賽隊伍(選手)的技能水平、操作規範和競賽操作流程等按賽項評分標準進行評定。賽項評分標準力爭客觀,各評分得分點可量化,評分過程全程可追溯。
(二)裁判人數
本賽項裁判組成員預計3人以上(具體人數依據實際報名隊伍數增減),其中裁判長1名,其他裁判2-3名。
(三)評分方法
1.組織與分工
(1)參與大賽賽項成績管理的組織機構包括裁判組、監督組和仲裁組,均受賽項執委會領導。
(2)裁判組實行“裁判長負責製”,設裁判長、評分裁判等。
(3)檢錄工作人員負責對參賽隊伍(選手)進行點名登記、身份核對等工作,組織參賽隊伍(選手)抽簽,對參賽隊信息、抽簽代碼等進行加密、解密工作;評分裁判按規定做好賽場記錄,維護賽場紀律,評定參賽隊的現場得分,對參賽隊伍(選手)的比賽過程、比賽表現按賽項評分標準進行評定。
(4)監督組對裁判組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並對競賽成績抽檢復核。
(5)仲裁組負責接受由參賽隊領隊提出的對裁判結果的申訴,組織復議並及時反饋復議結果。
2.成績評定方法
成績評定是根據競賽考核目標、內容對參賽隊或選手在競賽過程中的表現和最終成果做出評價。對參賽選手比賽過程及競賽結果,依據賽項評分標準進行評價評分。
所有的評分表、成績匯總表應備案以供核查,最終的成績由裁判長進行審核確認並上報大賽執委會辦公室。
3.成績公布方法
記分員將解密後的各參賽隊伍(選手)成績匯總成比賽成績,經裁判長、監督組長簽字後,公布比賽結果。
(四)評判方式
本賽項滿分100分,評判方式為計算機評分、人工為主/計算機輔助、人工評分三種形式相結合方式評分。
比賽過程中,如果出現以下事項,裁判將從賽項總分中直接扣除:
(1)著裝穿戴隨意、不整齊扣3分。
(2)因不正確使用設備或野蠻操作而造成設備損壞,一次扣3分,超過2次,此賽項0分處理。
(3)競賽過程中如需送電調試或斷電排除故障時需示意裁判,私自操作一次扣3分,超過2次,此賽項0分處理。
(4)競賽結束後,未保持工位衛生清潔,扣3分。
(5)其余扣分項點及要求將體現在賽項試題評分表中。
(五)違規違紀評判
在競賽過程中,選手如有不服從裁判判決、擾亂賽場秩序、舞弊等不文明行為,由裁判按照規定扣減相應分數並且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取消競賽資格,競賽成績記0分。
競賽任務書、競賽工具、競賽器材及競賽材料等不得帶出競賽場地,一經發現,比賽按0分處理,並且提請大賽組委會進行處罰。
正式比賽前,參賽選手需對競賽平臺中的設備工具及物料等進行清點確認,如果發現有缺少、損壞、冗余應立即舉手示意,否則造成的後果自負。正式比賽開始後,參賽選手如測定競賽技術平臺中的設備工具及物料有異常可提出更換,但該工具設備物料經裁判與技術支持人員測定完好,確屬參賽選手誤判,不予任何延時。
違規違紀行為相關的扣分標準見表5。
表5 違規違紀行為扣分標準
違規違紀行為 | 扣分標準 |
在裁判發出開始比賽指令前,提前操作 | 扣5分 |
不服從裁判指令 | 扣5分/次 |
在裁判發出結束比賽指令後,繼續操作 | 扣5分 |
擅自離開本參賽隊工位 | 取消比賽資格 |
在賽場大聲喧嘩、無理取鬧 | 取消比賽資格 |
競賽任務書、競賽工具、競賽器材及競賽材料等帶出競賽場地 | 取消比賽資格 |
由於選手不規範操作導致技術平臺出現設備損壞 | 副裁判長可根據現場情況酌情扣5-20分 |
十二、獎項設置
本次大賽設個人一、二、三等獎:由主辦單位頒發獲獎證書及獎品。
十三、賽項預案
(一)設備故障預案
比賽過程中如果發生設備故障,首先由技術支持判斷是大賽選手人為損壞還是設備意外故障,如果是人為損壞,由裁判員、監督員和仲裁長聯合現場裁定;如果是設備意外故障,由裁判計時,立即啟用備用設備,確保大賽順利進行。
(二)成績評定預案
參賽隊的成績由裁判組和計算機統一打分。為保障成績評判的準確性,監督組對賽項總成績排名前30%的參賽選手的成績進行復核;對其余成績進行抽檢復核,抽檢覆蓋率不得低於15%。監督組須將復檢中發現的錯誤以書面方式及時告知裁判長,由裁判長更正成績並簽字確認。復核、抽檢錯誤率超過5%的,認定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組須對所有成績進行復核。各參賽選手成績匯總成比賽成績,經裁判長、監督組簽字後,公布比賽結果。公布1小時無異議後,將賽項總成績的最終結果錄入賽務管理系統,經裁判長、監督組長和仲裁長在系統導出成績單上審核簽字後,在閉賽式上宣布並頒發證書。